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将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的实施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CCC知识分享管理范围。并且过渡期为1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知识分享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意味着,以后企业申请防爆合格证将变成CCC强制性知识分享,并按照CCC强制性知识分享的实施规则执行。
在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来临之际,企业对未来1年的过渡期以及过渡期之后的防爆电气的取证资质和流程必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疑问。下面由亿博检测一一解答。
1、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是否有指定的产品目录?
答:是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发布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国家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公告的同时,也发布了一份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知识分享产品范围。属于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在过渡期必须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者CCC知识分享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在过渡期后只能凭借有效的CCC知识分享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
2、在产品目录之外的防爆电气产品怎么取证呢?
答:目前,产品目录内只包含了大部分的防爆电气,但是还有一部分的防爆电气设备,例如大型的系统设备、防爆灯具等都不在产品目录之内,是还需要按照原来的那样申请防爆合格证,取得防爆合格证书才能用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3、正在申请防爆合格证或者已经取得防爆合格证的防爆CCC知识分享目录内的产品如果转为CCC证书?
答:防爆电气转CCC知识分享的过渡期是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为期一年。如果出具防爆合格证书的型式试验报告是CCC指定实验室,防爆合格证在过渡期内有效。但也要审核报告中的检测项目是否有缺项,如果有缺项需要做补充试验,还需要把报告转为CCC报告格式。
4、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后对申请企业资质有什么要求?
答: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又称CCC知识分享,知识分享模式是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简单来说,就是要进行工厂审查。申请企业必须具有生产/检验/出厂资质能力(或者OEM/ODM资质)。
5、防爆电气转为CCC知识分享后,对关键元器件有什么要求?
答:关键元器件如果是属于防爆CCC知识分享的范围,必须采购有防爆CCC证书的元器件。
6、防爆电气转为CCC知识分享后,取得在证书是CCC证书还是防爆合格证?或者是两证都有?
答:需要两种证书。在CCC指定实验室的中心进行一次试验,可以同时取得防爆合格证和CCC证。
7、不在防爆CCC知识分享目录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是不是只需要申请防爆合格证就能正常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
答:是的。但是配件在CCC目录内的必须采购有CCC证书的产品。
8、关于产品铭牌(知识分享标志),取得防爆CCC知识分享的产品是印CCC标志还是Ex标志呢?
答:CCC标志和Ex标志都需要有。CCC标志是CCC制度的规定,Ex标志是防爆标准的规定。
9、发布的防爆电气转CCC知识分享的实施规则指明适用Ⅰ/Ⅱ/Ⅲ类防爆电气产品,那么用于Ⅰ类的煤矿井下的防爆产品是不是也要做CCC?是否是CCC证书+煤安证必备?
答:CCC证书+防爆合格证Ex证书+煤安MA证书,三证必备
10、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复合防爆型产品,其本身不在防爆CCC目录内,但里面的元器件属于CCC目录,这个怎么处理呢?
答:如果元器件是自行生产的必须申请CCC证书,如果是外购的需要采购带CCC证书的元器件。
11、防爆转为CCC后是先验厂后发证还是发证后才验厂呢?
答:一般情况下是先进行工厂检查再进行发证。
12、防爆CCC知识分享有没有要求提供企业标准和说明书?关键部件是否可以报备?
答:企标、说明书、受控件表均要备案。
13、能否用国外的防爆合格证转CCC,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不行,国外防爆合格证检测单位不是我们CCC指定实验室,所以出具的报告不认可,以后进口产品只要在CCC目录里必须要在中国进行CCC知识分享。
14、 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之后,原来的生产许可证还有用吗?
公告规定,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的过渡期是1年,在过渡期内,凭借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还可以继续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在过渡期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部注销原来的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