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质海检测中心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三、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4.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5. 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 GB/T12241-2005《安全阀 一般要求》
7. GB/T12242-2005《压力释放装置性能试验规范》
8. GB/T12243-2005《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四、办理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五、办理条件
(一)安全阀的拆卸
1.安全阀有效期前1个月内,使用单位应由具有设备操作资格的人员在安全阀进口介质工作压力降到常压后拆卸安全阀,更换备用的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后再开启设备或暂停设备运行直到安全阀检验合格后重新安装好。
2.安全阀的运输
安全阀的运输一定要保证安全阀不能被损坏,损坏的安全阀是不能校验的。
校验合格的安全阀要保证运输安全,保证在运输中过程不能碰撞,防止校验合格的安全阀的数值变化。
(二)安全阀送检时,需要的资料:
1.《安全阀校验委托单》;
2.新安全阀产品合格证、铭牌;(安全阀铭牌或合格证上必须有清晰的制造单位名称或商标、“TS”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压力级别以及安装位置等,否则不允许使用。)
3.旧安全阀应有清晰的校验铭牌且铅封完好或能提供上次检验报告。
4.一般应明确登记安全阀所保护的附属设备的名称(锅炉型号、压力容器名称或压力管道名称等)、使用证号和安装部位。
(三)安全阀的在线校验和离线校验
1.用于蒸汽的安全阀,离线校验后,再进行在线校验
2.安全阀校验周期一年至少一次。超过有效期但不能拆卸安全阀时,安全阀使用单位可以申请延期,同意申请延期的其中条件是进行在线检查和在线校验合格。
3.在线校验可免除安全阀的拆卸和运输工作。
4.进行现场离线校验可免除运输安全阀,需要开展此项业务的使用单位请直接与我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