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是目前家具行业中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国内产品的各项标准应已与国 际 标 准接轨。家具中的游离甲醛超标已成为目前市场投诉的热点问题,我国的有关部门对此也十分重视,并发布了《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标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国只接受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的板材,即当板材按标准(ENV717-1)检测的要求稳定状态浓度等于或小于0.1PPm。一个例外是作表面处理时可以将释放量降至E1级以下的水平。一些欧洲人造板制造商生产所谓E0级的板材,这是一个自发标准,它要求箱试法和萃取法的值接近E1级的一半左右。欧洲E0级和日本E0级相当。
美国的居室与城市发展部(HUD)采用了与室内暴露面积相当的承载率来制订标准。刨花板,MDF和硬木胶合板都依照美国标准(ANSI)检测;除非合同要求,HUD要求大多数厂遵循ANSI标准,因为其具有市场优势,特别是在甲醛释放方面。现行ANSI甲醛释放标准参照表1。而HUD标准则被用于大多数承载率的标准。
与欧洲和其他一些地区的规则北美规则适合于人造板产品而不适用于室内甲醛浓度方面。
在日本,不适宜用JIS甲醛(日本工业标准)应用于刨花板与MDF,而JASI(日本农业标准)则应用于作为结构材或非结构材的胶合板、集成材(LVL)、地板和胶合梁(Glulam),JIS依照日本24小时干燥试验(JIS5908),有如下规定:
E0级:<0.5mg/1;
E1级:>0.5mg/1,≤1.5mg/1;
E2级:>0.5mg/1,≤1.5mg/1。
近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采用变更了的EN120标准,含水率改为6.5%,其中要求限定值为10mg/100g条件。同样,在近的一次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联合标准委员会会议上同意采纳日本萃取法更新版,对应于萃取法的10mg/100g,刨花板的限定值为1.8mg/1,而MDF的为1.1mg/1。这些相关的标准现在已建立。其它一些出口人造板的国家可能也有国家标准,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们必须尽量遵照输入国的相关标准。
注:以上差异对比以新版标准报批稿为依据,仅供参考,请以各国终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