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退运进口报关手续奥秘
出口货物退运案例分析
深圳一工厂出口一批机器到欧洲,一年后客户发现有的产品出现不良。客户要求退运回工厂维修,但由于该批货物已经出口超过一年,不能按退运报回国内维修的。(因商检这一关就很难过关)更不用说海关,这样看来说,工厂只能选择一般贸易征税进口或其他方式回到国内维修,再出口到国外。这样一来将会给工厂带来很多不便,时间上、单证上、外汇上、会占用工厂的大量资金。
深圳出口加工区的功能,解析
保税区有“境内关外”的政策,即是在国家边境内,但又不是国内海关所管辖的,货物从国内进入保税区等于出口,从保税区进入国内等于进口(要报进口关),地位和香港一样。从国外退运的货物退到保税区还等于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办理进口申报,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创新方案优点如下:
1、手续简便。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无需交纳金。
2、交通便利。在时间和成本上大大节约,特别从香港码头提货到深圳出口加工区(进区仅需打备案单)。维修成本是香港三分之一。
3、无负面影响。因检测维修服务是海关及为了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而特殊批准的,加工地点是保税区域和一般区域是隔离开的,故此在、工商、外汇等环节都省略了,不存在负面影响。
简要流程:
A、客户提供装箱明细至我司,我司可提供提单收货人,海外货物直接办理海运或空运至香港、我司派车提货存入我司保税仓库内;
B、工厂方面按照加工所需物件准备好零件和加工工具,选派相关技术人员或加工人员至保税区仓库;
C、相关人员按照加工或是检测流程,在一定期限内维修好货物后,重新打包装,发至香港或口岸,直接发往目的地终端客户处;
D、加工完成以后剩余废料退回至香港处理。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关单证;原进口货物品质不良检验证明书;退货合同或协议;发票、提单、装箱单、许可证件等材料。
退运进口报关手续:
(1)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如果这批货物已经收汇以及核销,原来的发货人应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且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还需提供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凭加盖“已核销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和正本退还企业),或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以及保险公司证明等办,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时,如果未收汇,凭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还需填写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海关检查没有任何问题后会放有关货物进境。
据广州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企业向该关申报进口RCEP项下货物29.1亿元,享受关税优惠达5898.4万元,享惠商品以热轧板材、发动机零件和水果等为主,主要来自日本、泰国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