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机电设备可用性不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繁荣,我国建筑机电的产品市场也是五光十色,国内国外各种各样型号规格的机电产品可谓是琳琅满目,而国家又不可能对各种机电设备及其材料作统一型号的规定。设计中标明各种机电设备及材料的型号和规格等参数就显得特别重要,这是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去进行机电设备订货和采购的大依据。
直到如今,在电气设计的文件当中还普遍存在只在系统图设备符号的旁边来标注出该设备的厂家产品编号或型号,从而使机电设备的订货人员无所适从,且往往由此产生错误。例如某项目的电气照明设计中设计师在系统图的断路器符号旁边仅标注了“b064m20a”而设备表中亦是如此并未注明其名称和详细参数,而施工单位将其理解成为“20a”的普通断路器,又因找不到此编号的产品自行进行了另一种编号的断路器的采购。后来在设备材料的报验时方经监理人员的查对才知原“b064m”乃是某公司的一种新型电磁式的漏电断路器产品的编号,20a表示其额定电流,而额定漏电动作的电流值为30ma,原设计当中的这些回路是要设置漏电保护的。但由于设计标注不清楚而引起采购错误,只好全部重新更换。
施工操作不规范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对于变配电所的位置选择,相关的设计规范均明确提出了应当考虑到设备吊装以及运输的方便,这也是确保其维修性及可用性的基本条件。例如某高层建筑的地下变配电所和发电机房,由于其运输通路已完全被地下水箱及冷水机组所阻挡。施工安装过程中只能是先将发电组及变配电设备安装就位之后,再安装水箱及冷水机组,而根本无法考虑在运行之后发生的变电设备的更换和检修的运输交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