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C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低税率: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强法治:
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天堂”。
分阶段: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15%优惠税率、政策叠加问题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大规模经营的鼓励类I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内企业所得税一般征收25%,即使在政策高地如在上海和深圳,只有特定地区和特定行业有机会享受15%的所得税,而且机会很少;在海南,除了负面清单行业,全省和全行业都可以受。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要特别注意”实质性运营”和“鼓励类”这两个条件的约束,两个条件都有细化的政策规定。
免征部分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 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已经开始)。假设一家总利润为70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原税每年要缴纳105亿元的税款,但如果它位于海南,就可以节省105亿元!
“零关税”大大降低企业成本:
一般来说,我国进口货物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南自贸港实施的“零关税”政策,要将这三种税全部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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