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于2020年11月,给予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流程、COD代收款、国际性海铁联运、沿海地区及主线集装箱海运、仓储物流保税仓物流配送服务、保税物流产业园区物流配送服务、报关代理商业保险等领域、及其为顾客给予人性化的物流咨询、综合性设计方案、供应链管理设计方案等个性化服务。
业态创新的发展趋势离不了有关现行政策的全力支持。在我国自2016年起探寻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产品推行“暂按本人物件管控”的缓冲期现行政策分配,此后过渡期2次增加至2017年底和2018年底。2018年11月,国家商务部等六单位下发《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确立于北京等37个大城市示范点,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产品按本人自购入境物件管控,不实行初次進口批准批文、申请注册或办理备案规定,确保了缓冲期后管控分配的持续平稳。2020年示范点扩张至86个大城市及海南省海南岛。
国际空运:
森鸿国际物流立足于珠三角,借助深圳/香港/广州的高速公路网和空港国际航班密集的优势与香港自由贸易港和深圳特区保税区等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广东至世界各地的空运物流服务.
中国电商走出去也得益于政策支持。早在2015年,商务部发文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都要结合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支持当地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国际市场。目前,以“丝路电商”为引领的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深入推进。双边方面,我国已与7个国家建立了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多边方面,我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等多边贸易机制和区域贸易安排框架下电子商务议题磋商,促成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工作组成立并达成《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倡议》,推进十余个自贸协定电子商务议题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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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要求,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把上述企业纳入海关管理相对人的范畴。海关有权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走私或违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在跨境电商进出口中,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不再只是货主和报关代理公司的事。除电商公司外,其他环节的参与者也可能构成走私犯罪的主体,如货主、境外买手、通关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开发者等。在保证“三单”真实方面,上下游环节的企业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也意味着会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应予以更多的警惕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