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时:
(1)具有6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
工作经验;
( 2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3)如有多名合伙人,少名合伙人满足占股20%以上;
合伙人为企业法人时:
( 1 )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 :要求为世界/全国500强企业、上市公司、或在基金、证券、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相关领域从事过重大项目的企业) ;
(2)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 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2、拟任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经理、风控负责人等高管要求:
(1)具有6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中委派代表要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 )签署至少履职3年以上承诺书;
( 3)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3、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4、注册地址要求:
要有实际办公场地,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等场地证明文件。
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