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注册物质范围:
□ 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
□ 投放欧盟市场的配制品中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组分;
□ 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且总量超过1吨/年。
注: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有意从物品中释放的物质,通常为了实现该物品的某种辅助功能,如橡皮中的香味物质。
REACH法规注册主体: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商;
□ 非欧盟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必须通过欧盟唯一代表(OR)来履行注册义务。
二、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不是做REACH检测
在百度知道、论坛、QQ群里,很多做检测的公司的销售人员,一见到有网友问到REACH,就不分产品是否为化学物质、配制品、有意释放的物品,还是一般的成品,就叫网友去做“REACH检测”。这其实是个误导,所谓检测通常是指“SVHC通报”,检测只是排查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