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中巴证书)共有13栏,各栏的填写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编号规则如下:P+年份代码(2位)+申请单位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例如:
1.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3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4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第5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第6栏:商品顺序号
第7栏:唛头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
注意:
1.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 GARMENTS”(挂装)等。
2.商品名称及HS编码等项列完后,应在***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3.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MADEIN MACAO, HONG KONG, TAIWAN)。
4.如唛头为图文等较复杂的内容,此栏打上“SEEATTACHMENT”,申请单位用空白纸制作带图文的唛头附页,签证机构加盖签证印章。
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注意:此栏不得留空,发票号码、日期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FEB.、MAR等表示。
例如:注意: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在此栏注明。
例如:注意:
1.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中英文印章,印章应清晰。
例如: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字,在提供给申请单位的证书正本和副本上加盖“中英文签证印章”,印章应加盖清晰,不能与签名重叠。签证人员的手签笔迹必须经总局统一向巴基斯坦备案,签名必须清楚,且与备案笔迹保持一致;
2.如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在其正本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重发。签发重发证书的,需在此栏中注明“CERTIFIEDTRUE COPY”,并注明原证正本的签发日期。
1.凡申请办理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须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
3.如果签发的证书正本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可向原签证机构申请重发,提供申请单位和丢证方书面说明及原证的复印件,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实,予以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