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是评价视功能的一项重要指标。Snellen建议将视角为1′的量值作为正常视力的单位,此后公认1.0为正常视力。但是正常视力存在个体差异。1980年在我国22个省市的学生视力调查中,发现很多学生的视力能达到小数记法的2.0视力(占24%),3.0以上者亦非少见[1]。正常视力的个体差异表明:即使在良好的调节控制下获得1.0甚至1.5的矫正视力,也不能认定眼屈光矫正一定处于正视状态或者认定该眼视力未受损。两个例子可以说明问题。例1:某人右眼给予-1.50DS,矫正视力1.0,戴镜存在视疲劳,更仔细的屈光检查知右眼为-1.00DS/-1.00DC*180,矫正视力1.5。
郑州达人视界职业培训学校鉴定中心隶属于郑州市国家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郑州市国家劳动教育培训学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本培训鉴定基地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大典要求开展规范的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培训。本培训中心拥有的师资力量,授课老师按上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批准,拥有眼视光学历,眼视光学大学教师资格证、眼镜验光员考评师资格证、眼镜定配工考评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