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英文名称:Proposition 65 简称CA65又称CA65、CP65或PROP65。中文名称:《1986年加州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执行法》,已于1986年11月生效。
加州65法案管控清单本身并未对物质设定限值,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限值,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协议,这些文件中,可能会达成针对某类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值要求以及测试方法。案例所涉及的高风险物质包括铅、镉、邻苯、双酚A等物质。
加州65清单:
加州65主管部门OEHHA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已知的可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清单”,业内称为加州65清单,目前已经有近千种化学物质被公布。
企业如有使用该清单中的物质,则必须给予“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签,否则相关企业必须用科学的数据来证明其物质浓度在消费者正常使用过程中摄入量小于安全港水平。
加州65管控的物质:
加州65要求加州州长发布一份由加州政府判定的已知致癌物质及/或生殖毒物的化学品清单,清单将每年更新,列明必须受法例规管的化学品,加州65目前管控物质达近千种,清单中的物质并未设定限值。
加州65涉及产品:
珠宝、玩具、电气装置、玻璃陶瓷材料、服装、饰物、药、农药、染料、化妆品、礼品、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汽车尾气、烟雾、天然气燃烧等,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产品,并对危险品的暴露场景进行列明。
加州65要求:
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饮用水里。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必须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警告标签可以贴在产品上,放在工作场所、零售商店,或者分发通知,在报刊刊印,一般建议贴在产品上。标签主要内容是描述该产品含铅。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