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在美国由美国环境保护署监管,即美国EP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美国的农药管理法规也常常被称为美国EPA法规。
美国农药管理重要的一部法规叫做FIFRA (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andRodenticideAct),即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灭鼠剂法案。这部法案为联邦农药管理法,它规定了美国农药登记的相关要求,所有在美国分销、售卖和使用的农药都必须先根据FIFRA进行登记。
在FIFRA的基础上,还有两部相关的法规与农药登记相关。
PRIA , Pesticide Registration Improvement Act,即农药登记改进法案
PRIA4中现有农药登记类型有212种,主要涵盖新活性物质登记、新用途登记、新产品登记等,不同登记类型应对的情况差异巨大,相应的评审周期和费用也有很大的差别。由此,美国专门颁布了PRIA作为FIFRA的补充,对不同登记类型的适用情况、评审周期和评审费用等作出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
40 CFR, U.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即美国联邦法典
《美国联邦法典》分为50册,内容涵盖了所有的联邦法规。与农药相关的内容都在第40册环境法规部分,又称40CFR,它规定了与农药登记相关的登记流程、数据要求、数据保护等,相当于农药登记法的执行手册。
登记范围
FIFRA的监管范围包括常规农药、生物农药和抗菌农药(即消毒剂),内容包括原药、制剂及相应的农药助剂(溶剂、稳定剂、安全剂等)。
豁免情况
仅在昆虫陷阱中使用的昆虫信息素
作为害虫引诱剂的食品
用于趋避除跳蚤外的节肢动物或防霉的天然雪松
低风险农药(Minimum risk pesticide)
登记主体
农药登记不仅仅是农药生产商的义务,贸易商、分销商甚至农药使用者,如有需要,都可以申请美国EPA农药登记。
虽然美国境内外的公司都可以进行登记,但为了沟通的方便,美国EPA规定,申请公司号的企业必须位于美国境内。
对于美国境外企业,需要委托美国代理商,由美国代理商与美国EPA通信并办理申请的相关事宜。
合规义务
公司厂址登记
初始年报及年报提交
联邦登记
州登记
登记年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