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种类及范围:
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我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国籍公证、居留公证、指纹公证、姓名公证、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译文与原本相符公证等。
程序:将相关资料递交给贸促会,由贸促会先进行盖章认证,做成商事证明书或者产地证,再送往外交部进行加签审核,后送往阿曼驻华使馆进行加签认证。
声明认证所需资料
一:声明原件(盖公司外贸章);
第二:中国贸促会总会的商事证明申请表;
第三:印章备案表;
第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商品的报关单(报关预录单复印件,且报关单金额必需与发票金额一致)、保函、商业发票复印件3个盖骑缝章。
我国驻外使领馆在法定的公证范围内提供公证服务,不能包办所有的公证事项。需要公证的事实和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应向我国国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并经认证之后,再拿到国外使用。
使馆认证的一般程序: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公证书上公证机构的印章和签字属实,由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使领馆认证我国外交部门的印章属实。认证的目的是使公证文书能为使用国境内的相关机构所承认,产生域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