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IC与美国FCC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
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信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装备。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
ISED负责电子电器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认证事务,作为政府机构规定了模拟和数字终端设备的检测标准,负责电子电器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认证事务,规定进口电子产品必须通过的有关EMC的认证。其负责产品大致为广播电视设备、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设备、电信设备、工科医设备等,与美国FCC相似,IC目前只有在电磁干扰上做限制。一般规定:仅强制EMI,认证方式也与FCC相同。
加拿大和美国的无线电法规类似,申请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
违反法规的处罚
如果违反加拿大无线通信法,个人高可能被罚款5,000美元和一年的监禁。公司高可被罚款25,000美元。
该法还规定,参与该公司所犯罪行的公司的任何职员、董事或代理人将受到与根据该法被判有罪的个人相同的处罚(罚款和/或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