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D在ICES-005 issue 4中以前增强了对可控硅调光器的需求,其无线电干扰特性的限制值及测量法与*规范CISPR15-2015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equipment》保持一致。2018年4月,ISED根据加拿大无线通信资询**(RABC)发布资询议案,提议对ICES-005Issue 4进行一些改动。自此,ISED接到RABC、路创电子器件(LutronElectronics)、渥太华水电工程(Hydro Ottawa)、蓝天集团(Bluesky StrategyGroup)、EFC(加拿大电子器件委员会)、NEMA(美国地区电气设备生产商研究会)等公司和团队的评论建议,抵制将可控硅调光器纳入新版本规范。ISED科学研究后认为,在国外对应的EMC政策法规FCCPart15中,没有对可控硅调光器明确提出强制性测试标准,为降低与美国等主要贸易国的监管差别,避免因专*业性绿色壁垒可能会对北美地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此次修订的关键转变就是删除了对可控硅调光器的管理需求。
1. 受管制的机器设备
照明灯具(即照明设备)和主要作用是造成或分派照明用光线的机器设备,包含数字功放、应用电源开关电子元器件或气体放电的照明灯具
多用途机器的照明灯具一部分,如果该机器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照明灯具,比如风扇吊灯
照明灯具或电子镇流器的电源电路工作在9kHz或以上
紫外光和红外辐射设备
简单广告标志,比如霓虹灯管广告标志或紧急出口标示
观赏性和趣味性照明灯具,比如串灯、迪士科灯、剧场或表演用投光灯
类似住房用途的带步车或船舶里的照明灯具,比如用以餐厅厨房、饭店或带步车或船舶内住宅区的照明灯具
安装于列车、公交车和货轮车厢内的运送照明灯具
具备无线电力传输的功能照明灯具
包括无线接收模块的照明灯具
下列类别的机器设备*检测就可以觉得合乎ICES-005的需求,并免去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与管理规定:
下列机器设备被排出在ICES-005范畴以外,由于其基本功能并不是照明灯具,即便照明灯具一部分无效,机器设备仍然可以完成其基本功能:
别的不属ICES-005管制的机器设备:
3. 设备类型
气体放电照明灯具(GDLE)
除气体放电以外照明灯具
4. 机器设备级别
5. ICES Gen中涉及影响机器设备合规性的一般要求
6. 缓冲期
7. 标识和使用手册的需求
依照ICES-Gen的规定,机器设备构件或使用手册时应黏贴如下所示文件格式的标签,依据照明灯具的合规性认证可用类型,括弧内的星号应更换为机器设备级别“A”或“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