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如何撰写?MSDS包括哪些内容?
国外、日本、欧盟国家等发达国家早已广泛创建并实行了MSDS规章制度,需求危化品的生产商在销售、物流运输或出入口其产品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安全性使用说明。
各国不论是国外贸易或是进出口贸易,卖家都应提供商品描述性的法律文件。
因为各国,乃至美国各个州的化学品及贸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样,所提供的MSDS有误或是信息不完全,可能面临法律法规责任追究制度。
MSDS各地法律规定
联合国组织:GHS(化工品统一归类和标识规章制度);、
欧盟国家:REACH政策法规、CLP政策法规;
国外:ANSI Z400.1-2004、有害物质操纵法令(TSCA)、危险物品运输法等;
日本: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有害物质及剧物取缔法、化学物質排出来掌握管理方法促進法等;
我国: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化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分类和危险因素公示公告细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撰写要求等。参考标准:GB/T16483-2008、GB/T 17519-2013
欧盟国家、ISO、国外OSHA、ANSI、我国规定MSDS(SDS)包括16项:
第一项:化工品名称和生产商信息内容
第二项:化学组成信息内容
第三项:伤害信息内容
第四项:急救措施
第五项:消防措施
第六项:泄漏应急处置
第七项:操作和存储
第八项:触碰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
第九项:理化特性
第十项: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十一项:毒理信息内容
第十二项:生物学信息内容
第十三项:废旧处理
第十四项:运输信息
第十五项:政策法规信息内容
第十六项:更多信息
澳大利亚规定MSDS具体内容乃为9项:
第一项:产品名字和生产厂家消息
第二项:危化品成分
第三项:物理特征
第四项:消防安全或爆燃数据信息
第五项:反应活性数据信息
第六项:毒理特点
第七项:防范措施
第八项:急救方法
第九项:编写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