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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创业补贴申请

更新:2022-08-22 16:15 发布者IP:116.7.96.242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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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财税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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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财税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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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创业补贴,深圳创业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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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深圳创业补贴,深户创业补贴申请,首次办理资料,费用明细,满足任意一点即可办理,找征途财税,流程简单,轻松办理,一次全申请,全程代办,无需到场,涵盖社保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带动就业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大学生初创业补贴,创业贴息贷-款,多年行业办理经验,一站式贴心服务.

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流程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岁,男性不超过60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出国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本省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扶贫人口;
(4)返乡创业者,具体包括:第一类: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在地(指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院学习,下同),返回原户籍所辖乡镇(行政区域内无乡镇可适当调整)创业工人(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第二类:在第一个地区以外城镇创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工人(有关城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本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县、镇、中心镇除外);第三类:户籍为第一个地区以外的城市,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城市学习,工作后返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城市;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6个月,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的对象:满足条件的创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创始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的资料到公司注册地址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符合初创企业补贴条件的合伙创办企业,应当共同申请补贴,可以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者股东一代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完整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范围的对象,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当天)

3、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合格的,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审核不合格的原因。(1个工作日)

4、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实行审批。(2个工作日)

5、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2个工作日)

6、补贴按照财政核拨流程发放到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账户。 (不计入承诺时限)

深圳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和申请条件

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

(一)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三)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四)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且在其初创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五)除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港澳台居民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申请流程

合伙创办企业且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社保补贴申请,可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

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社保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一)首次申请时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创业社保补贴申请。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首次社保补贴申请初核时,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核定该申请人的社保补贴时段。补贴核定时段按申请人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算(即首次申请月往前3个月),Zui长不超过36个月。

(三)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期(特别程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导出复核后的信息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的情况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并告知申请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申请人首次申请社保补贴后,社会保险持续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的,无需到街道提出再次补贴申请。

补贴申领期间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携带首次申请补贴时的资料到变更后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再次提出申请。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按流程每3个月发放一次社保补贴。后续社保补贴发放期间,出现申请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其补贴核发时段内扣减相应月数,并不予补发;企业注册地发生变更未及时到变更后的街道提出补贴申请的,下一次申请时Zui多可往前追溯6个月,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予补发。

深圳场租补贴申请流程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珠三角地区每年Zui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Zui高4000元。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场租补贴申请。

2、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对首次申请场租补贴和更换租赁场所的初核,增加5个工作日(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时间内)进行实地核查。街道公共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

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初核时,街道公共服务机构需核定该申请人的场租补贴时段。补贴核定时段按申请人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算(即首次申请月往前3个月),Zui长不超过36个月。属于认定或备案创业载体内场租补贴的,核定的补贴时段总时长为3年,其中按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分别对应补贴金额。

公共服务机构导出创业场租补贴申请复核后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初核时,街道公共服务机构需核定该申请人的场租补贴时段。

补贴核定时段按申请人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算(即首次申请月往前3个月),Zui长不超过36个月。属于认定或备案创业载体内场租补贴的,核定的补贴时段总时长为3年,其中按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分别对应补贴金额。

公共服务机构导出创业场租补贴申请复核后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的情况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

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5、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已申请并享受其中某一类场租补贴,其经营场地性质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于下一次场租补贴申请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其原场租补贴核定时段在扣减已领取月数的基础上对应计算剩余补贴时段及标准。下一次场租补贴申请时场租用地与首次申请时一致的,申请人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缴纳租金的发票。

深圳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及条件

申请条件: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Zui高不超过3万元。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2、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当天)

3、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1个工作日)

4、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批。(2个工作日)

首次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净增是指以上一年度已招用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数为基数,当年度新增加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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