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产品申请FCC/ISED认证,需要符合其认证规范和流程要求,FCC/ISED涉及的认证流程英文简称为SDoC(supplier's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或者Certification,Certification又俗称FCCID或者IC ID。
SDoC:供应商自我宣称符合FCC/ISED的技术规范要求,自我宣称并非随意宣称,而是产品要经过测试满足限值要求,产品的标签、说明书、进口商和产品技术资料等满足SDoC流程的要求之后才能做自我宣称。
FCC ID: 产品测试需要在FCC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并提供测试报告和技术资料给TCB机构审核后颁发ID证书。
IC ID: 加拿大针对无线产品的认证,测试需要在ISED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并提供报告和技术资料给CB(Certification Body)机构审核后颁发ID证书。
部分家电产品豁免条款:
部分家电产品根据标准FCC Part 15的要求可以豁免认证,可以豁免认证的产品条件要求如下:
产品内部工作频率或者产生的工作频率≤9 kHz的产品不定义为数字产品,豁免FCC Part 15的要求。
根据FCC Part 15.103(h)条款要求,工作频率<1.705 MHz的电池供电设备,可以豁免FCC Part15的要求。
根据FCC Part 15.103(d)条款要求,用在某些家电产品的数字电路可以豁免FCC Part15的要求。这一条款引申到KDB 772105说明,KDB 772105如下:
a.帮助人们处理家务活动或者直接调节家庭的水或者空气状态的设备可以豁免。使用射频能量工作的家电产品不能豁免。例如:电磁炉、微波炉、超声波加湿器、和微波治疗仪等,这些划分为工业、商业、医疗类设备不存在豁免情况。
b.豁免只是仅仅针对家电功能,其它功能不豁免。例如带有视频教学功能的食物搅拌机,可以豁免食物搅拌功能,不能豁免视频功能。带有无线控制功能的咖啡机,可以豁免咖啡机功能,不能豁免无线功能。
c.豁免只是针对包含在家电产品主机内部的数字电路,不豁免外接线控器,或者通过线缆连接的遥控器等沟通控制功能部分的电路,例如空调外接的线控器不能豁免。
根据FCC Part 15.5的无危害干扰产生原则和FCC Part15.29 FCC监查原则,FCC委员会强烈建议是豁免的产品也需要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在实际使用当中出现了干扰周围其它设备的工作,遭遇投诉等情况,FCC委员会还是有权利限制其产品销售。
家电产品标签要求
根据KDB 89681的要求,经过SDoC流程评估合格的家电产品可以自愿打上FCC Logo,豁免家电产品不能打FCCLogo。豁免的家电产品只有经过了SDoC的流程评估合格之后才可以自愿打上FCC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