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前期资料准备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在市区人社局网站)(提交原件,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
3、公司章程(新)(提交复印件);
4、验资报告以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已开展业务的应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拥有者房产证明,租期不少于1年,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的固定经营场所),(提交复印件);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提交原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