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E是由商检局机构签发,目前办理的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E
主要是给进口国清关使用,起到进口关税减免或者优惠。
另外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E也可以起到证明货物的身份来自中国,
还有个用途就是办理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E可以起到进口国海关统计数据用。
一般办理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E国家为文莱、
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立,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90%的贸易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然而,如果没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E证),进出口的产品都不能享受零关税或关减免待遇,只能按照正常关税税率上税。
原产地证书是货物在自贸协定中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的必要条件。
升级后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将对原产货物认定的标准进一步放宽,
签证操作程序也有所简化,特别是对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格式进行了大幅调整,证书的填制要求发生了多项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