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号提案》(Prop65)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1986年11月,加州居民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了该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州政府公布一份会导致癌症、出生缺陷和/或生殖伤害的化学品清单。该清单于1987年公布,现已包含大约900种化学品。
1987年,铅被列为导致出生缺陷和危害生殖健康的化学物质,1992年,铅又被列为致癌物质。自1988年2月起,除非得到特别豁免,加州所有公司须在“已知并有意”将任何人暴露于铅之前提供“明确合理的警告”。
铅及其化合物可用于各种消费品,包括电缆护套、陶瓷产品、玻璃制品和类似产品、儿童用品、油漆、含有乙烯基的产品、人造革或黄铜材料以及颜料。
多年来,消费品中的铅和邻苯二甲酸盐一直受到抨击,大多数含有此类化学物质的产品都涉及和解判决案例。
表1了几种65号提案中关于含铅消费品的解决方案。许多新方案都对产品中使用NIOSH9100的可释放铅以及铅含量提出了要求,如若超出,则需按照65号提案给予警告。
条目
范围
重新调整的铅含量/警告
1
黄铜软管修理工具
≤100 ppm,否则警告
2
黄铜信箱
合金≤300ppm,否则警告
3
青铜抽屉把手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则警告
4
外部带有装饰图案的陶瓷宠物碗
产品表面的装饰、彩色艺术品、图案和/或标记: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则警告
5
潜水铅块
6
高尔夫球垫
≤90 ppm,否则警告
7
带PVC把手的手持式行李秤
8
用于铜管乐器的吹嘴
9
多用途购物车袋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
10
咬铅钓组钓鱼铅锤
11
宠物牵引带
表1
加州65提案决议是决议中提到的相关方之间的同意决议书。决议中未提到的任何方不受该决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