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致性:工厂应按咨询实施规则要求保证后续批量生产咨询产品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咨询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例行检验:
例行检验即百分百检验,工厂通常应在生产的zui终阶段对咨询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其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咨询实施规则的规定。若后续生产工序不会对之前的检验结果造成影响,例行检验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完成。应保存相关的例行检验记录。
工厂应接受现场见证/目证试验。现场见证/目证试验的样品在工厂检验合格的咨询产品中抽取,按工厂检查员指定的项目和要求,原则上由工厂检验人员利用工厂仪器设备实施,检查员现场见证。检验结果应符合咨询要求。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的设备应建立并保持功能检查要求。当发现功能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功能检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等应予以记录。
产品确认检验:
工厂应组织实施咨询产品确认检验,其检验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咨询实施规则的规定。若工厂不具备能力,确认检验应由经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工厂应保留确认检验记录和相关实验室的认可证明。
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工厂应选择合适的控制质量的方式,以确保入厂的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持续满足咨询要求,并保存相关的实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