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2013/2/EU
2013年2月7日,欧盟国家在guan方公布上发布命令2013/2/EU以修定94/62/EC包装包装废弃物命令的附则I。此命令在guan方公布上发布之时20天之后起效。
2013/2/EU对94/62/EC的附则I(欧盟国家包装包装废弃物命令第3条第1款对外包装界定的描述性事例)展开了修定,修定后附则I的实例规则(i)、(ii)、(iii)各自增强了19个、4个、2个描述性事例。这种描述性事例目录回应了外包装和非包装界线。欧盟国家外包装命令经历数次修定,单对包装制品中有害物管理规范并没有产生变化。
监管范畴:
命令包含欧盟国家地区市场里不管是来自于工业生产、商业服务、办工厂所、店铺、服务场所、一般家庭用或其他由来,无论由哪种材料制作而成的全部外包装及包装废弃物。
测试对象包含:
商品纸盒包装、纸箱子、画框、胶卷盒、包装袋、气泡膜、泡绵、保利龙、固定不动器材、金属薄板、绳子、建筑涂料、黑墨水、胶布、胶、束线带、标识、使用说明。
监管化学物质及限制值:
铅(Pb) 镉(Cd) 汞(Hg) 六价铬(Cr VI)<1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