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使馆参赞签字检测报告认证shenzhen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
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对有关文书的要求.
(一)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或单据有不同要求,当您在向涉外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书的申请时,应先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公证机构准确出证。
(二)注意有些国家要求有些贸易单证的认证要办-理。
阿联酋、科威特、伊朗、伊拉克.约旦、叙利亚等国要求必须INV要与原产地证一起认证。阿联酋、沙特、约旦等国还要求对出口到该国的肉类商品必须认证4种单证:INV、产地证、检验检疫证、屠宰证。阿联酋还要求肉鸡出口时需在检验检疫证上注明无病毒、无害、无流感。科威特还要求必须要与原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白色产地证是使用阿拉伯文的一种产地证)一起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