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集团技术研究院24万吨/年尿素压缩厂房建于1975年3月,于1975年9月竣工,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经我院检测该集团尿素压缩厂房为单层工业厂房,目前该集团研究总院拟利用尿素压缩厂房,对其进行改造并委托我院对其厂房进行结构抗震鉴定,为改造设计提供依据。
本次检测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了解房屋使用情况,收集房屋建造和改建信息;
(2)现场测绘、复核建筑、结构布置图,构件配置图;
(3)进行鉴定评估所需的必要的测量、测试,包括高差倾斜测量、房屋裂损检查、材料强度测试、构件尺寸及配筋等;
(4)进行房屋承载能力分析计算,进行房屋抗震分析及抗震能力鉴定;
(5)出具房屋抗震鉴定报告。
(二)、鉴定目的
(三)、鉴定内容
1、对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建筑资料进行调查、审阅。
2、在现场对该房屋各构件的组成情况进行详细勘查、记录及拍照取证。
3、在现场对该房屋外观及内、外环境进行调查。
4、综合现场勘查情况和相关资料分析,推断房屋的建造年代,出具本鉴定报告。
根据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未经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禁止下列行为:
1.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或者扩大门、窗、壁橱,变更门、窗、壁橱位置;
3.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4.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5.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6.拆除或者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7.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危害房屋安全;
8.其它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