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亮点、贯彻落实措施等问题进行解读。
“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和省支持合作区发展的首批税收政策正式实施,影响重大、意义深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主任李伟农表示,伴随合作区趋同澳门的税负环境进一步形成,澳资企业在合作区投资发展有了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撑,澳门居民来合作区工作生活有了满满当当的政策红利。
《总体方案》财税优惠政策加快落地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赋予合作区多项财税优惠政策,包括提出要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合作区发展的“基石”性政策之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聂新平从三个方面介绍政策出台的意义。一是“趋同澳门”;二是“涵养产业”;三是“集聚人才”。
其中,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大增强了市场主体尤其是澳资企业参与合作区建设的意愿和信心。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新政策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同时,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澳门税负参照澳门税法关于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有关规定计算,进一步营造税负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环境。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扩容”近1倍
原横琴新区企税优惠目录涵盖产业6大类80小项,新版优惠目录按照“务实、管用、利长远”的原则,扩充至9个门类150项,条目数量增加近一倍。其中,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为主线,新优惠目录着眼于“吸引新澳企,壮大新澳资”,基本囊括《总体方案》四大新产业,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从研发、设计、制造等全链条产业覆盖。
多项创新内容也写入优惠政策:一是“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真金白银鼓励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竞争力;二是对合作区设立企业的资本性支出按不同价值区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进一步节约企业资金成本,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