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业务是指外贸企业组织工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取得外汇的业务。它是外贸企业的一项重要的业务。商品出口收汇是中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为进口中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用于满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商品创造了条件。
货物退运流程,退运进口报关流程,办理出口产品退运服务。
一:退运问题。
1.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运?
2.产品退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文件资料?
3.全新产品以及使用过的旧机电产品在退运方案上有什么不同?
4.如何把货物退运到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仓进行免税仓储维修后复出境?三:在介绍保税仓退运货物方案之前我们先了解下除了保税区之外的其它退运方案:
一 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并且未拆包装的,则一般进口进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相关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其主管退税的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抵扣联)报关给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税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税款抵扣联)留存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退税证明”
二种方式:快递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这样手续简单,时间上比较短,一般当天上午申报,下午即可放行到货。快递进口只适合小件包裹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