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香港未加工证明的条件:
1、已取得由海关或贸促会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FORME\CO、FROMA\FORM F\FORM R等)
2、货物经香港转运为进行改造,提单显示HONGKONG为起运港
认证资料与流程:
1、企业提供已取得原产地证书正本、提单和发票电子版给到我们
2、文件交由香港中检局认证,盖章签字,章鄣色,字样为:
THIS IS TO CERTIFY THATTHEGOODS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SEBJECTED TOANY PROCESSING DURINGTHEIRSTAY/TRANSHIPMENTIN HONGKONG"。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末进行任何加工”。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又叫做“香港中检未再加工证明”,简称“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non-manipulation,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指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直属下的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中检公司)来颁布签发;未再加工证明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用于货物出口因经香港停靠或转运而证明所出口的货物没有进行加工和改造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