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毒理检测指标毒理检测相关标准,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如涂抹、喷洒指趾甲、皮肤、毛发、唇齿等,以达到保养、清洁、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精细化工产品或化学工业品,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毒理检测是产品化学物危害评估、安全性评价、环境危害评估等的具体支持手段,也是各个国家的法规要求,长期以来,动物试验是毒理检测的核心方法。毒理检测的目的是测试药品、化妆品、食品、消毒剂、农药等产品或者化学物在使用或者暴露条件下,是否对生态环境、人体安全造成影响。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限用的化学物质有三百余种,共列出在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的化学物质有421种。些物质具有强烈的致突变性、致癌性、毒性、致畸性,或者对粘膜、皮肤可能造成明显损伤,仍有一些化妆品的配方在配方中使用禁用化学物质或超量使用限用化学物质。
化妆品毒理检测指标: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亚慢性经口/皮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化妆品毒理检测指标 毒理检测相关标准
化妆品毒理指标选择
根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法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凡属于化妆品新产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
化妆品毒理学检测即通过动物实验阐明化妆品新原料或新产品的毒性及其潜在危害,以便为人类使用这些化妆品的安全性作出评价,为制订预防措施特别是卫生标准提供理论依据。安全性的结果是根据检测指标来进行评价的。
毒理检测相关标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HJ/T153附录健康效应、GB/T21606-2008化学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