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品出口欧盟MDR CE认证办理的流程
2017年5月5日,欧盟正式发布了新版医疗器械法规MDR(EU2017/745),法规过渡期为3年,2020年5月26日开始强制执行,2020年4月24日,欧盟宣布将《医疗器械法规(MDR)》强制实施日期推迟一年,于2021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据悉,《医疗器械法规(MDR)》是一份550多页的文档,相较之前的《医疗器械指令(MDD)》,MDR中一些核心概念保持不变,还引入了许多新要求,并具体化了MDD的要求。
一、MDRCE的主要变化有:
1.扩大了应用范围
2.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3.细化了医疗器械分类
4.完善了医疗器械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
5.加强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6.加强器械上市后的监督
9.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
10.对NB提出严格要求
从现在开始到2021年5月26日时间很短,制造商、进口商、欧代都应全力以赴做好准备以确保器械符合MDR法规,才能在今年5月后顺利出口。
二、医疗器械CE认证指令的变更内容
1、所有公告机构需要获得欧盟主管当局的认可后,才能按照MDR进行审核。因为在认证机构未拿到MDR资质之前,是不可以发该类证书的。在过渡期按照MDD和AIMDD签发的CE证书,在正式生效日期(原定于2020年5月26日,因疫情影响,延期一年)后将继续有效,但4年后将失效。如果符合MDD的CE证书在过渡期内失效,且又未在过渡期内取得符合MDR的CE证书。那么你的产品必须从欧盟市场退出,直到产品获得符合MDR的CE证书才可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