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对场地的要求:1、用途:可以为商业、办公、厂房、科研等用途,不得为住宅用途。2、租赁到期时间应大于3个月。3、场地材料:提供经租赁所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凭证》,若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则需要层层向上追溯租赁关系,直至某一层级租赁关系能够提供《租赁凭证》(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4、承租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为申请单位,若为单位法人或股东,须附加提供该承租人将该场地提供给申请单位使用的声明。5、在现场查看时,场所门牌等标识应清晰明了,与申请材料中的地址一致,场所内须具有与申请单位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具备办公条件。 6.多数区域要求商业性质的商铺或者实体书店才能办理,还要有房屋租赁凭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答:不同区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名称区别不大,主要是区域名不同,其他基本一样。比方说南山区是:深圳市南山区新闻出版局。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坐落于深圳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是一家做企业服务的公司,专门代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