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X命令于1996年3月被引入到欧盟国家法律法规,自2003年7月1日逐渐ATEX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推送到行业和交付使用的用以潜在性爆炸性环境的商品,要遵守ATEX生产商的命令(没有命令中要求以外的商品)。现阶段一个新的ATEX命令早已升级为2014/34/EU。
ATEX,源自法文 “ATmospheres EXplosibles”的简称,是“爆炸性环境”的意味。
ATEX命令求防爆电气设备和防护系统目的是为了设计与生产制造,从而减少意料之外的产生和限定比较严重发生爆炸。适用:
(1)一个新的“机器设备”用以发生爆炸大气电气元器件和仪器设备机械等。
(2)各自给予维护自动控制系统在所难免发生爆炸等可燃性的地球大气层发生爆炸通风孔,抑止系统软件,这些。
这一命令适用“机器设备”和“防护系统”用以实际操作在一个可燃性可能出现的商品上:
1、电气设备和非电(non-electrical)机器设备可以在常规或常见故障环境下引燃可燃性的前提条件。
2、各自给予适宜的机器设备来调节防护系统在所难免发生爆炸,如发生爆炸通风孔,抑止系统软件,这些。
3、保险装置、控制系统和控制设备造成安全配置的机器和防护系统,如气体探测系统软件,断掉机器设备。
4、部件(工程项目的主要设备保护和全面的安全配置但没基层民主作用)等电子元器件。
5、设计产品和生产用以“有着”也不能完全清除产生ATEX命令的需求。
6、机器设备次应用欧盟国家外和国产:命令适用机器设备现在是放到欧美市场;商品在欧盟国家和依次进口的(不论是新的或者二手设备)要符合命令。这责任是放到商品次进到欧盟国家销售市场。
什么是ATEX界定的“爆炸性环境”?
依照94/9/EC命令所界定的爆炸性环境是一种易燃性的物质混合物质
(1)以汽体、蒸气、晨雾或是烟尘方式发生的易燃性的物质混合物质
(2)和空气混和
(3)在空气环境下
(4)在这个混合物质中产生引燃后,点燃传到所有未燃混合物质。
ATEX命令包含电气设备点燃风险机械点燃风险。电气设备点燃风险包含火花放电、电孤、静电感应、无线电波、紫外光线等,机械设备点燃风险包含磨擦、振动、碰撞等。
和国内防爆合格证不一样,ATEX机器设备包括Ⅰ类和Ⅱ类机器设备。
Ⅰ类机器设备指用以矿井下和用于这种煤矿地面设备,发生爆炸物质一般是沼液或是易燃性烟尘。
Ⅱ类机器设备指用以除Ⅰ类场地以外的机器,发生爆炸物质一般易燃易爆物品气体、蒸汽、、晨雾等。汽体类型的不一样还可以分成ⅡA(pe),ⅡB(丁二烯)和ⅡC(氡气)
ATEX验证就是指欧盟国家用以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非电器设备依照欧盟国家2014/34/EU命令技术标准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过程。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会在商品印上上正六边形的ATEX的象征,标出本产品早已合乎ATEX命令的需求。
现阶段ATEX验证比较适合欧盟地区,到欧盟国家以外的其他我国还要获得当地有关防爆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