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中国香港企业资料公正必须提供的材料:
一、公司注册证书确定本或打印本;
二、企业周年申报表;
三、文秘、执行董事材料变更通知单(若有)确定本或打印本;
四、企业商业登记证书打印本。
若香港有限公司创立不够一年无法给予周年申报表,需配齐以下材料:
一、《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及出任董事或候补董事职位同意书》;
二、《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
三、《注册办事处坐落地点通知书》。
办理公司委托授权书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文秘、执行董事材料变更通知单确定本或打印本;
四、企业商业登记证书核对本或打印本;
五、企业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摘抄确定本或打印本(签定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