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港澳居民。
(二)补贴条件:港澳居民到横琴新区及洪湾片区-体化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港澳居民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受该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 -次性补贴30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 -次。
个人申请表;港澳居民往来通行证;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记录以核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为准。港澳居民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的一年内,向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
三、港澳人员到横琴新区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港澳居民或港澳高校毕业生注册且持股50%以上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横琴新区及洪湾片区-体化区域内注册企业,并且正常经营满3个月,法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三)补贴标准: -次性补助30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同一法定代表人只能享受-次。
单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 ;正常经营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经营情况进行查核;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记录以核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