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供应商符合声明SDoC?
美国某些类型电子产品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出具供应商合规声明(SDoC)。SDoC这是一份自我发布的声明,是一种表明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方式。其中,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书面保证。声明通常以单独的形式发表,供应商根据以下情况发表声明:
1.制造商对质量控制体系的信心;
2.制造商应承担或授权他人承担测试或检查结果。制造商有选择使用经批准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并在声明中注明;这不是要求。测试地点的选择由制造商决定。为监管目的,当局可以保证供应商符合性声明的完整性。通过建立符合性声明,访问声明和/或合规记录的要求。
哪些产品需要SDoC?
FCCPart15规范了在9kHz至3,000GHz在射频范围内工作的电子电气设备主要分为三类:
1.无意散热器;
2.故意辐射器;
3.附带散热器。
SDoC适用于大多数非故意辐射器,包括非无线电启用设备(如非无线电启用设备)WiFi或蓝牙)。这里有一些例子:
1.LED照明;
2.移动电源;
3.咖啡机;
4.个人电脑;
5.鼠标和键盘。
请注意,FCC第十五部分没有规定所有无意的散热器。例如:以下产品不在范围内:
1.自制设备(供个人使用);
2.交通数字设备;
3.用于工业,商业或医学测试的数字设备;
4.电力线载波系统中使用的数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