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深圳市卫计委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规定下列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1)住宿场所: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2)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3)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含美甲店,不含医疗美容);4)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5)体育场所:游泳场(馆)、健身室等;6)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7)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8)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侯船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