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部分产品标准法规更新汇总
墨西哥:IFT-011-2022(第3部分)手机技术规范
2022年9月13日,墨西哥无线电监管机构联邦电信协会(IFT)发布了IFT-011-2022技术条款:可利用无线电频谱或连接到电信网络的移动终端设备的技术规格,第3部分,蜂窝广播服务,用于通知风险或紧急情况。
本技术条款适用于可利用无线电频谱或连接电信网络的手机及/或智能手机,透过广播服务(CBS)接收及处理因风险或紧急情况而引致的警报讯息,以通知风险或紧急情况。
IFT-011-2022将于2023年3月12日生效,即自联邦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180个日历日。
https://www.ift.org.mx/node/21443
印度发布手机IMEI注册新规定
印度电信部(DoT)于2022年9月26日发布了一份通知,修订了“防止篡改移动设备设备标识号2017规则”。
通知要求“制造商应在首次销售手机之前,在印度制造的每部手机的国际移动设备标识号向印度政府电信部的印度假冒设备限制系统ICDR网站注册。”以及“在印度进口用于销售,测试,研究或任何其他目的的手机的国际移动设备标识号应由进口商在印度政府电信部的印度假冒设备限制系统ICDR网站注册。”
根据这项新规定,所有手机必须从2023年1月1日起在ICDR系统注册并申请IMEI(国际移动设备标识号)证书。
越南预计新增RoHS有害物质管制
越南工业和贸易部(MoIT)于2022年8月23日提议扩大越南现有的RoHS法规Circular30/2011/TT-BCT有害物质的限制以与欧盟RoHS保持一致的法规草案咨询,咨询期将于2022年10月17日截止。
根据草案内容,MoIT预计新增下列4种邻苯二甲酸酯的可塑剂于越南现有的RoHS限制物质清单:
物质名称 | 限制浓度(mg/kg) | 限制浓度(%) |
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酯(DEHP) | 1,000 | 0.1% |
邻苯二甲酸苄丁酯 (BBP) |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
草案还规定,如果企业想要将草案附录中涵盖的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先从已注册的测试机构中取得效期三年的合格证书。
本草案如果经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届时将取代越南现有的RoHS法规Circular 30/2011/TT-BCT。
征求意见稿: http://legal.moit.gov.vn/du-thao-van-ban/54.html
日本MIC更新WLAN频段
日本总务省*近公布了对无线电法实施条例(第 59 号法令)的部分修订。
修改如下:
1. WLAN 设备开放 6GHz (5925-6425 MHz) 频率范围,引入了日本目前可用的 Wi-Fi 6E技术。室内设备为200mW EIRP,室内和室外设备是25mW EIRP。
2. 允许将 5150-5250 MHz (5GHz) 频率的 WLAN 设备安装在车辆中,并且输出功率限制为 40mWEIRP。
https://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833682.pdf
巴西ANATEL重新定义模块批准指南
ANATEL于2022年10月7日发布了第218/2022号官方信函。为了便于OCD和巴西实验室之间的沟通理解,这封新信函定义了模块批准指南。基本上正式规定了相关基本要求,以避免OCD之间的不同理解。以下是要点
定义:
可拆卸模块:RF电路由独立于*终产品主板(母板)的板组成,可以通过焊料或插槽连接。
不可拆卸模块:射频电路设计为主板电路的一部分,不可拆卸。 Non-
产品类型 | 可拆卸射频模块 | 不可拆卸射频模块 (集成在主机PCB中) |
包含射频模块的非电信产品(电视、医疗、家用、灯具等) | 只有RF模块必须经过批准(主机批准是可选的) | 主机产品必须经过批准 |
包含负责操作产品的主要目的(预期用途)的射频模块的非电信产品。 | 主机产品必须经过批准 | |
电信产品 (*)仅芯片组不能视为模块。 (**)依赖射频功能实现其预定用途的主要功能的设备。例如:收集病人信号并通过蓝牙或WIFI传输给医生的医疗设备,考虑到该医疗设备除了射频以外没有其他传输信号的方式。 (***)如果主机可以使用不同的射频模块供应商,但具有相同的规格/技术(考虑到它们是pin topin,布局/PCB没有变化),则可以批准同一证书中的所有版本,但测试所有版本。这在以前是不允许的。 (****)如果主机可以出售不同的变体,其中有一个主版本(*复杂的)和其他的子版本,只有主版本被测试,所有的变体可以列在同一个证书中。例如:有两个版本的平板电脑,主要是WWAN+WLAN,只有WLAN作为变体,不同的是FW对WWAN功能的组件删除或阻止。 使用已获批准的射频模块的*终产品有两种选择: 1. 授权使用射频模块的认可证书 ●授权必须由CoH所列的本地代表签署 ●安装在主机内部的模块的标签中必须有ANATELID ●不需要已经批准的模块内部照片 ●模块认证的申请人必须出示在职函,承诺正式通知其客户有义务在手册或快速指南或*终产品中包括下列信息,其中包括经批准的模块:"Incorporaproduto homologado pela Anatel sob número HHHHH-AA-FFFFF". 申请人还必须保证正式指导其客户贴上限制辐射标签(如适用),并在*终产品手册中注明Anatel在互联网上的网址,例如: "Este equipamento não tem direito à proteção contra interferênciaprejudicial e não pode causar interferência em sistemas devidamenteautorizados. Para mais informações, consulte o site daAnatel: https://www.gov.br/anatel/pt-br. “ ●*终成品更新证书时时,射频模块证书必须保证有效。如果过期了,可选择先进行模块的证书更新或在成品认证时进行射频测试。 2. 授权使用RF模块测试报告 ●授权必须由检测报告所有人签署(检测报告中列出的公司名称) ●需要射频模块的内部照片(带屏蔽和不带屏蔽) ●没有链接到射频模块的证书,模块的证书过期也不会影响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