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厂房楼板荷载检测鉴定技术服务
1)框架结构允许设置个别抗震墙;剪力墙结构也允许设置个别框架柱。不能看到结构布置里面有墙有柱就认定是框剪结构。判别的标准和依据是:框架柱承担的剪力是否小于总剪力值的20%。也不要机械地、想当然地看到有砼墙就是剪力墙(抗震墙),看到砼柱就是框架柱(有些同志在现场区分不了框架柱、构造柱、一般受力柱)
2)对排架与框架,门式刚架与钢排架,对结构冗余度进行分析,确定是否*静定。如单跨框架、单向框架均不利于抗震。
3)节点是否刚接或铰接,要结合线刚度比值、构造状况(锚固与相互约束情况)进行判断。
2、如何从结构赘余度角度评判结构的抗震性能?
抗震结构应该有多道抗震防线。对结构体系而言,赘余度要求就是要求结构具备多道抗震防线,有时候强震余震强且多,在地震的持续作用下,*道防线遭到破环,*二道、*三道防线就会接替抵抗地震作用,以避免强震导致建筑物倒塌。
因此,对结构体系进行检查和鉴定分析时,须结合设计施工及使用管理资料进行概念判断。冗余度的概念与结构体系性密切相关,在结构分析中要充分重视。
1)框架结构一般是性能较差的多道抗震防线结构,其中刚度大而承载力低的砌体填充墙实际上是与框架共同工作,但却是抗震性能差的*道防线,一旦它达到极限承载力,刚度退化较快,将把较多的地震作用转移到框架部分。
一般情况,有砌体填充墙框架的抗震设计时只考虑填充墙重量和刚度对框架的不利影响,而不计入其承载力有利作用。
2)框架-剪力墙结构是具有较好性能的多道防线的抗震结构,其中抗震墙既是主要抗侧力构件又是*道抗震防线。因此,抗震墙应有一定数量,其承受的结构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应小于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否则这种结构的特性不能很好发挥,框架部分仍应按主要抗侧力构件抗震设计。同时,为承受抗震墙开裂后重分配的地震作用,任一层框架部分按框架和墙协同工作分析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框架部分各层按协同工作分析的地震剪力较大的1.5倍两者的较小值。
3)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可以通过合理设置连梁(包括非建筑功能需要的开洞)组成多肢联肢墙,使其具有优良的多道抗震防线性能。连梁的刚度、承载力和变形能力应与墙肢相匹配,避免连梁过强而使墙肢产生较大拉力而过早出现刚度和承载力退化。一般情况下,联肢墙宜采用弱连梁,即在地震作用下连梁的总约束弯矩不大于该层联肢墙所承受的总弯矩的20%。
在双肢抗震墙中,凡一墙肢全截面出现拉力,其拉力不应*过全截面砼抗拉强度设计值(这便是控制墙肢长度不*过8米的原因)。此时另一墙肢的组合剪力应乘以增大系数1.25,以考虑其内力重分布的不利影响。
一、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二、需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碳化和钢筋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混凝土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三、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柱的根部和*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四、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 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 梁、板产生*过Lo/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 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4 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压裂缝;
5 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6 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7 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8 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9 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10 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过高度的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12 柱、墙侧向变形,其极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13 屋架产生大于Lo/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14 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 的2%;
15 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16 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一、用试验机加载时,试验机精度不应**2级。
二、用其它加载设备对结构构件施加荷载时,加载量误差应不大于±3.0%,对于现场试验的误差应不大于±5.0%。
三、采用各种重物产生的重力作试验荷载时,称量重物的衡器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0%,重物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对于吸水性重物,使用过程中应有防止这些重物含水量变化的措施,并应在试验结束后立即抽样复查加载量的准确性;
2 铁块、混凝土块等块状重物应逐块或逐级分堆称量,量大块重应满足加载分级的需要,并不宜大于25kg;
3 红砖等小型块状材料,宜逐级分堆称量;对于块体大小均匀,含水量一致又经抽样核实块重确系均匀的小型块材,可按平均块重计算加载量;
4 散粒状材料应装袋或装入放在试验构件表面上的无底箱中,并逐级称量。
四、采用静水压力作均布试验荷载时,水中不应含有泥砂等杂物,可采用水柱高度或精度不**1.0级水表计算加载量。
五、采用气压作均布试验荷载时,充气胶囊不宜伸出试验结构构件的外边缘。确定加载量时,应考虑充气囊与结构表面接触的实际作用面积,按气囊中的气压值计算确定。
六、采用千斤顶加载,宜安装力值量测仪表直接测定它的加载量,力值量测仪表的精度、误差应符合3.1.5条要求。
七、当条件受到限制而需用油压表测定油压千斤顶的加载量时,油压表精度不应**1.5级,并应对配套的千斤顶进行标定,绘出标定曲线,曲线的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5%。
八、采用卷扬机、倒链等机具加载时,应采用串联在绳索中的力值量测仪表直接测定加载量,当绳索需通过导向轮或滑轮组对结构加载时,力值量测仪表宜串联在靠近被检测结构一端的绳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