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后发现打印错误的;
(二)变更备案单位名称或法人的;
(三)对不涉及食品安全主要技术指标的个别技术内容需作纠正、调整、修改的。
修改单申请程序
符合适用情形中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填写"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修改单申请表",扫描上传至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对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公开。
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修改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企业标准基本信息除外)。
(二)对不符合适用情形要求的,不允许通过修改单的形式予以修改。企业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报备案。
(三)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