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Safety)
CB 认证
CB体系(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的 IEC 体系)是 IECEE 运作的-个国际体系,IECEE 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 IEC 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 CB 测试报告 和 CB 测试证书在 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目的是为了减少由于必须满足不同 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IECEE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的简称。
CB(认证机构)流程基于 IECEE“电工产品合格测试和认证的世界体系”的国际协议 而建立。它是该体系内的国家认证机构之间的协议,致力于电工产品审核结果的相互认可。 参加 CB 体系的国家来自包括主要的工业化国家在内的 53个国家的指定机构,目前均隶属 于 CB 认证流程—它被认为是欧盟内许多国家(包括那些尚未成为正式成员国的国家) 的国内认证的基础。CB 认证仅为样品检测。如果在转换国外认证标志时,则需要进行工厂 检查。 CB 证书必须与 CB测试报告出示才有效。申请人在申请 CB 证书时,应注意先向 委托方或实验室说明欲出口的国家/地区,以便认证机构帮助了解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 及时安排差异实验,避免申请人向外国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申请时再补做实验,推迟认可 过 程和投入更多的费用。 CB 认证在 CB体系成员国中适用,覆盖了全球发达国家和大多数 发展中国家。CE 标 志适用欧盟等 28 个欧洲国家。CB 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 差异,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如电磁兼容 EMC、机械 指令等),其 CB 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CE 标志的要求,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 CE 标志 的低电压指令(LVD)的要求,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 CE标志,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 CE 标志包含了多个指令,但当产品仅适用于低电压指令(LVD)时,包含欧盟差 异的CB 认证就证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企业可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
组织结构
CB体系由认证管理委员会(CMC)进行管理,并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委员会 (CAB) 汇报。CAB 批准 CMC 关于改变 CB 体系原则、官员任命、财务和 IECEE 政策方面的 建议。CMC的职责是根据 CB 体系的原则来运行、发展和改进 CB 体系,决定接受、拒绝和 中止成员资格,决定 CB体系新的产品类别和标准。
CMC 的成员由来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包括NCB 代表、CMC 执行人员(主席、副主席、秘 书和司库),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主席和秘书,IEC 顾问委员会(例如ACOS)、安全顾 问委员会的代表,IEC 的秘书长。
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由来自 NCB 和 CB 实验室的代表组成。CTL 负责处理测试程序,并解释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测试设备以及比对测试。它的主要目标是增强技术可信度和一致 性,这是在 CB体系内互认试验结果所需要的。
在 CB 公报上发布的一些信息可以在 CB 体系的网站(w w w . i e c e e . o r g)上得到。
截至 1992 年 7 月,cB 体系成员国共有 30 个。他们是奥地利(AT)、 澳大利亚(AU)、比利时(BE)、加拿大(CA)、瑞士(CII)。中国(CH)、、德国(DE)、丹麦(DK)、西班牙(Es)、芬兰(Fi)、法国(FU、英国(oI3)、希腊(GR)、匈牙利(nU、爱尔兰(IE)、以色列(it)、印度(IN)、冰岛(is)、意大利(r)、日本(SV)、韩国(KR)、荷兰(NT)、挪威(No)、波兰(PL)、瑞典(sD、新加坡(SG)、原苏联(SH)、原南斯拉夫(YU)、 美国(Us)。
取得 CB 证书和 CB 报告后,可以一证书转多国证书用,避免取得多国认证时,得重新送样 测试。
只准备好样品和申请资料,本实验室可以为贵公司顺利取得 CB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