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销公司流程越来越简化了,特别是深圳的企业,主要符合条件马上就可以申请简易注销,那么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实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
3、所有权(投资权益)被冻结,质量和动产抵押等
4、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协助、行政处罚等情形;
5、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注销前必须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简易注销条件:
1、您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开展经营活动(不开业),。
2、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清算债权债务(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如下:
①.有限责任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
③.个人独资企业;
④.合伙企业。
三、适用简易注销的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强制清算程序或者破产裁定程序的基础上,直接向强制清算人或者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即决注销公告。
以上就是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如果您不符合要求的话,只能走正常注销公司流程,或者您公司没有异常的话,可以把公司转让出去也是比较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