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申请韩国安规KC认证时,大多选择通过CB证书和报告转KC的方式(该方式可细分为两种:普通CB模式和MOU模式),在shou次申请CB转KC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注:MOU模式是中国认证机构与韩国认证机构在中韩双边互认框架下签署MOU互认协议后适用的一种基于CB的便捷取证模式
注意事项:
①.CB证书及报告上需包含工厂名称和地址
KC认证如果以工厂作为申请人持证(KC申请人可以是工厂或韩国进口商),则KC申请人需与CB上工厂名称和地址一致。原则上工厂地址应为已注册的实际生产地址。
②.CB证书和报告需包含KC申请的产品型号
CB上有多种系列型号时,其中有一个型号与KC申请型号一致即可。但不能以CB上的系列型号划分KC认证单元或确定KC主型号,需根据韩国《电器用品安全管理法》规定划分KC认证单元并确定主型号和派生型号。也就是说,CB为一张证书,不代表KC也可以是一张证书。
③.零部件管控要求
(1)属于KC认证对象的关键零部件,CB中必须采用IEC标准测试或获得KC认证
CB报告的零部件清单中需包含申请KC的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CB报告中的关键零部件如果是KC认证对象,则该零部件必须是采用IEC标准测试或有KC认证,其他国家的标准不予认可,如EN、DIN、UL、GB、BS等。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可以通过零部件的随机测试来替代(只适用非韩国境内制造商的情况)。
(2)KC的关键零部件清单中只需体现KC规定的零部件,CB报告中的某些零部件,如内部线、压敏电阻等无需体现在KC中。
(3)KC申请时,需要提供关键零部件证书,如插头、电源线的KC证书;需要提供马达(如有)、变压器(如有)规格书。
④.CB转KC需要的资料
申请书、营业执照、关键零部件清单、韩文铭牌、韩文说明书、CB报告和证书、电路图、PCB图、规格书(变压器/马达、发热器)、工厂调查表、型号差异说明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