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是产品进入欧盟国家及欧盟自由贸易协会国家市场的“通行证”。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相关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需要CE认证的国家有:所有欧洲经济区域的国家。包括:欧盟部分成员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等27个国家);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的瑞士、冰岛和挪威3个国家。
CE证书的有效期限: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3个月需向认证机构申请延期。
CE标志的使用:需加施CE标志的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前,必须加施CE标志。CE标志并非由任何官方当局、认证机构或实验室核发,而是由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加贴。当该产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令要求时,则须满足所有指令要求后,方可加贴CE标志。
CE标志加贴必须符合以下要求:CE标志必须加贴在铭牌上。但是,如果由于产品的性质不可能做到或不能保证做到时,必须加贴到产品的包装上。如果指令中对CE合格标志另有规定要求,则按指令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