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车牌申请新条件有哪些呢
广东省公安厅发布了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新措施,新管理措施对申请粤港车牌的条件做了大幅度的修改,放宽
了企业主体申请粤港车牌的条件,也加强对粤港车牌的管理,强化指标的使用,防止车牌倒卖行为。
粤港车牌申请新条件:
(一)、企业为申请主体的,港澳投资人在广东省境内投资纳税额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粤港车牌:
1、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辆。
广东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二)、人才类指标;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以及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外籍人士,可以
申办1辆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三)、捐赠类指标;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捐赠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
辆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四)、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车牌的条件不变,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