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族办公室注册条件与优惠政策梳理。近日,香港放出了大招。香港联交所拟降低IPO门槛,吸引特专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出炉的《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提到,香港计划在2025年年底前推动不少于200间家族办公室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
香港家族办公室政策及税收优惠
毋庸置疑,具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是高净值人士选择家办设立地点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为香港的基金业发展营造了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环境。
为了向超高资产净值人士及其家族成员持有的投资控股工具提供税务处理上的确定性,从而吸引更多家族办公室在香港落地。
2021年4月28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该制度是香港资产和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该制度规定合资格人士和合资格雇员可就其为“经核证投资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而在2020年4月1日或之后收取、或累算的合资格附带权益享受利得税和薪俸税宽减。
2022年3月8日,香港财库局向业界专业团体发出了名为“为家族所有的投资控股实体提供税收优惠的建议”的公开咨询文件,拟对在香港经营的家族办公室提供税收豁免。新的税务豁免则将会从2022/23课税年度开始施行。
香港此举*终目的在于推动香港成为亚洲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丰富香港的资金池、为香港金融业界及其他专业领域创造更多商机、巩固并提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关于该公开咨询文件,业内也被称为“香港家办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税收豁免的对象
根据咨询文件,若符合特定的相关条件,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Office,SFO)所管理的家族投资控股实体(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Vehicles,“FIHV”)从合资格交易以及附带交易中获取的利润可获豁免缴付香港利得税。税务宽免亦同样适用于家族投资控股实体所持有的特定目的实体。
所谓SFO,是指由同一家族及其家族成员(connectedperson)直接或间接持有、为本家族提供家族私人投资管理和其他家族事务、在香港或海外注册并在香港实质运营的私人企业(privatecompany)。而FIHV,则是指由SFO所管理的投资控股实体。
一般来说,家族可以直接或间接持有家办,并通过家族信托和合伙制的穿透型或家族实质控股公司两种架构持有FIHV。FIHV通过签订投资管理协议委托家办提供服务,请参见下图:
(2)税收豁免的要求
对家族控股投资实体FIHV的要求:
需为在香港本地或海外注册成立,法律主体可为公司、合伙或信托,但其中央管理和控制必须在香港进行;
需由同一家族中一位或多位家族成员,直接或间接**并实益持有,持股情况必须在该FIHV成立章程文件中清晰列示;
该FIHV持有的资产须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进行管理;
*低管理资产(Assets under Management,AUM)规模不少于2.4亿港元(即约3,000万美元);
该FIHV是为本家族持有资产提供持有和事务性管理的投资实体,业务范围仅为非经营性业务,不能从事一般商业、工业等业务。
关于同一家族的家族成员的界定比较宽泛,包括:
与本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血亲关系后代子女及其配偶;
与本人有姻亲关系的配偶、其配偶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和子女;
与本人有直系血缘关系兄弟姊妹的配偶、其子女及其配偶;
子女包括本人或配偶在婚姻关系内及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对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的要求:
SFO同样可以是在香港本地或海外成立的实体,但其中央管理和控制必须在香港进行;
须由单一家族全资和实益持有,且不得向其他并非由单一家族所持有的家族投资控股实体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对FIHV通过家办进行合资格交易活动的要求:
可获得所得税税务宽免优惠的FIHV其收入必须来源于通过SFO管理或安排的、在香港进行的合资格交易及附带交易,但需注意附带交易上限为合资格交易及附带交易总收入的5%;
合资格交易包括证券、债券、基金、票据、权证、期货、外汇、场外交易衍生产品等资产类别,但不包括家族投资的房产、大宗商品、艺术收藏品和数字化资产等。附带交易是持有上述资产获得的收益,比如证券和债券的利息收入等。
(3)特殊要求:FIHV的经济实质要求、及反比税要求
实质性活动要求:
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核心收入创造活动须在香港进行;
每个FIHV应在香港雇用至少2名全职合资格的雇员进行核心创收活动;
每个年度在香港产生与开展核心创收活动有关而不少于200万港元的营运开支。
反比税条款:
由同一个单一家族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家族投资控股实体数量不得超过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