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ODI境外投资备案注意事项及材料
ODI境外投资备案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经过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后,在境外新设、并购或通过其他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ODI境外投资备案注意事项
1. 境内公司至少要成立满1年以上;
2. 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 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至少要高于5%,越高越好;
4.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至少要低于70%,越低越好。
提示:ODI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ODI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报到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详实,并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公章;
②《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含境外加工贸易、境外机构)复印件;
③新设香港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INCORPORATION)复印件;
④新设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BUSINESS REGISTRATION)复印件。
注意:以上四份资料除第①项需原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之外,其余三份只需复印件,无需盖章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