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网财经,国家质检总局召开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韩表示,将对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轻便摩托车三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
韩表示,自2017年11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和电热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续展相关产品的CCC认证。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生产许可申请。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和电热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进口企业,可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韩强调,摩托车头盔和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向CCC认证的过渡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自2018年8月1日起,未取得CCC认证的摩托车头盔、电热毯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于2017年11月1日前在许可有效期内已经生产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并存。2018年7月31日前,相关产品应持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继续制造、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8年8月1日起未取得CCC认证的进口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不得进口。”韩对说:
此外,轻便摩托车产品仍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相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具体过渡期将另行通知并返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