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税收制度和税收体系
菲律宾税收制度主要税种和税率
所得税
增值税
税率为12%。根据菲律宾2017年《税收改革法》,免征增值税的商品类别减少至初级农产品、教育和卫生服务。根据2021年《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CREATE),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用于预防、控制和治疗COVID-19的药品、疫苗、医疗设备、备件和原材料的销售及进口免征增值税;从2021年1月1日起,用于治疗癌症、精神疾病、结核病和肾脏疾病的处方药和药品免征增值税。菲律宾税收制度
消费税
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为在菲律宾生产、制造的用于国内销售或消费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如烟、酒、机动车等)。消费税也适用于部分应缴纳增值税和关税的进口商品。2013年1月1日起,菲律宾政府开始加征烟草“罪恶税”(Sintax),之后菲律宾烟cao价格上涨近一倍。2017年《税收改革法》提高了燃料税、汽车税,并对一些含糖饮料征税。菲律宾税收制度
比例税
比例税主要征税对象为免征增值税的个人和实体,如从事国内或国际客运交通或娱乐业,将按总收入征收比例税(营业税)。
关税
进口到菲律宾的商品一般都要缴纳关税。根据海关代码中商品的分类确定申请的税率。特殊商品(如进入海关免税仓库的商品)进口可以免税。进口商及其代理应从商品进口之日起,保留进口商品记录3年。这期间海关署有权对进口商/ 代理商的记录进行 事后审核,以确认是否符合海关条例及评估是否少付关税。菲律宾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