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运,征税进口和免税进口的方式
出口退运,征税进口和免税进口的方式
1、免税退运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12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2、征税退运进口
免税情况以外的都需要照章征税,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遭 遇 退 运
排查 | 质检
不久前,我们就遇到这样一个“退运业务”。我们今年6月卖了2吨氧化剂到越南,越南买家又转卖给欧洲。被测出有机锡含量不符合欧盟环保要求,买家要求退运。
我们排查了免税退运进口的适用范围
(一)出口货物一般退运的原因——“因品质或规格原因”
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对方市场以致遭遇贸易壁垒而被要求退货。
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详细举证其出口商品不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标准或原出口合同中有关品质和规格的要求或约定的材料,而不能将退运原因简单申报为“质量好不好”。因为严格地讲“质量好不好”与“品质规格是否达到要求”并不完全等同。
-我司的氧化剂有机锡含量不符合ISO/TS 16179:2012标准,具体是指标(MBT、DBT、TBT)不在欧盟环保范围内,符合“因品质或规格原因”退运。
(二)申请期限要求——“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
这里“1年”的起算期为“出口放行”日期,截止期为货物“复运进境”日期,企业确定时限时切不可将上述两个日期与“申报日期”混淆。
出口退运的货物是先出口后返进口,无需征收进口关税,对于海关而言,必须判定进口就是原来出口的货物才能对其免征进口关税。如此,如果货物出口已超一年,海关一般因为无法判定两批货物的相关性而不接受退运。
-我司出口货物时间为2019.06.08,符合“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运。
(三)申请条件要求——“原状复运进境”
指退运货物复运进境时的货物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海关在审核确定退运货物是否为“原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若退运进口时的货物状态与原出口状态不一致的要照章征税。
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如退运回来的涉机电产品,如机电产品为二手或已使用过,需要至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旧机电进口备案手续,若备案结果强制性装运前检验检疫,请联系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在装运港办理强制检验检疫。
-我司整批货物未动,原样退回,符合“原状复运进境”退运。
-由于货物是氧化剂,属于化工品,质量问题并不是肉眼可见的,我司联系SGS检测机构对氧化剂进行了检测,花了两周时间近4千费用拿到了SGS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也的确是有机锡含量不符合ISO/TS16179:2012标准。
准 备 退 运
运输 | 文件
我们和越南买家签订退运协议,约定我们来安排国际运输,安排了2019年9月15号的船,预计9月21号抵达上海。
上海港退运申报资料要求:
1原出口报关单证(必须原出口经营单位抬头申报免税退运进口);
2货物退回进口报关单证(fp、箱单、申报要素、提单等);
3双方退运协议(中英文版,正本,老外签字,中方盖章);
4境外官方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存在质量问题);
5国税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6退运情况说明,注明质量不符,并且列明质量不符的详细情况;
7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如外汇管理类别证明(其实就是外管局企业管理信息查询的截图,证明外汇类别A)。
以上材料,*关键的是质检报告,决定海关是否准予免税退运进口。《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由国税局出具,避免企业既拿出口退税进口还办免税。
-我们和所在区的国税局联系,得到反馈说现在没有《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文件了。和海关反复确认,说必须要这个文件。几经周折,*终还是办下来了。
至此,我们认为万事俱备,只欠货到了。
货 物 到 港
报关| 退单
事实我们还是把退运想简单了。货物舱单信息有后,我们开始上传单据给海关审单。结果还是遭遇了退单:
First反馈:SGS报告需要中文版
考虑到已经出了英文版报告,只能找海关认可的翻译公司出翻译件,翻译好还需要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二次反馈: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查不到暂存退运信息
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是老的商检系统里的模块,现在关检融合,网址变了,我们一顿找,终于找到并暂存了信息。
第三次反馈:SGS报告缺乏相关性,报告上没有合同号、fp号等能对应这票货物的号码。
修改SGS报告,新增合同号,需要多花2、3周时间,增加4,5千费用。
几经周折,16号海关审单结束,开出查验通知单。
报 关 完 毕
查验 | 放行
海关查验
16号预约查验,18号下午查。心情忐忑,单据审出一堆问题,货物怕还有问题。我们先去问了下,查验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货物必须有madeinChina。老师查验货物后,说我们的SGS报告上的合同号,不能对应这批货物。因为实际的货物上没有合同号,不能证明货对应SGS报告。问题还是出在老师无法判定原出口和现退运货物的相关性。
放行
重新提交了资料后,货物终于放行。从货物到港到放行,花了1个月时间。
总 结
预判 | 慎重
1、如果企业能协调外汇和进项税票,尽量不要退运进口方式报关。原出口的单子正常去办退税,退回的货物按一般贸易正常报关交税。如果退税率大于关税率,企业就不会有亏损。
2、想按免税退运进口方式报关的,在提前和检测机构说清楚检测报告用途,报告上一定得有能证明和原出口货物相关性的号码,如出口合同号。
3、想按免税退运进口方式报关的,货物上要有能证明和原出口货物相关性的号码,如出口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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